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》、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(试行)》的规定,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,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,现公示如下:
| 序号 | 意向用地者 | 土地坐落 | 土地面积(m2) | 土地用途 | 土地使用 条件 | 出让年限 | 出让价格 (万元) |
| 容积率 | 建筑密度 | 开工时间 | 竣工时间 |
| 1 | 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| 东凤镇民乐村、伯公村 | 9709.5 | 文体娱乐 | 1.6 | 30% |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80日之内 |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720日之内 | 50 | 631.1175 |
如对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有异议,请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土地规划利用管理科以书面形式提出。
联系电话:0760-88220015 联系人:邵小姐
中山市国土资源局
二O一O年六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