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面推进“三旧”改造,做好地质灾害防治
以旧城镇、旧厂房、旧村庄为改造内容的"三旧"改造是省委、省政府根据中央要求广东建设节约、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的重要指示精神,顺应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建设新形势,着眼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的战略决策。12月3-4日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李启红率团到佛山考察旧城镇、旧厂房、旧村庄改造工作。12月4日下午,我市在市委党校召开全市“三旧”改造工作会议,对旧城镇、旧厂房、旧村庄改造工作(称“三旧”改造)作出了全面的部署。
为切实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,根据国务院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》和《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12月4日下午,全市“三旧”改造工作会议上,市长李启红代表中山市政府与镇区政府(办事处)代表签订了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》。
市政府领导、市属各有关部门、各镇区(办事处)负责人共160多人参加了会议。
中山市国土资源局
二OO九年十二月七日
